朝阳法院昨天上午通报,已经受理了“好声音”节目版权方,荷兰TC公司对《中国好声音》制作方与运营方梦想强音、正议天下两家公司提起的诉讼。TC公司要求停止“中国好声音”及相似商标的使用,并索赔300万元。
续约“谈崩”好声音换标
荷兰Talpa Content公司是一家以开发、制作并在世界范围内发行电视节目模式为主业的公司,推广到中国等多个多家的“XX好声音”节目模式就是由该公司开发。V字手+话筒的“好声音”LOGO是TC公司注册,全球通用的商标,这一LOGO也在“中国好声音”前四季中为中国观众所熟知。
“好声音”节目模式于2012年由美国新闻集团旗下的星空传媒进入中国时成立的制作公司灿星制作购买了相关授权,同年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目前已在中国成功运营四季。不过今年1月,突然传出消息称灿星与TC在授权问题上“谈崩”。TC方面宣布将节目模式的授权以6000万美元授权给唐德影视。中国好声音节目组则宣布继续制作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并更换了红金配色的“V”标志作为新LOGO。
TC起诉:新LOGO侵权
TC方面日前正式向朝阳法院起诉称,“好声音”新LOGO与该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过于相似,侵害了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TC公司认为,商标侵权行为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至今,获利巨大,使该公司市场运营及相关节目推广活动受到严重阻碍,并遭受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使用和停止许可他人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要求二被告在《中国电视报》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及各项损失300万元。
浙江卫视:“好声音”还继续
据了解,此次被TC公司告上法庭的梦想强音是灿星制作的关联公司,正议天下则是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在东北三省海选活动的运营方。虽然TC公司掌握着“背身选秀”的“好声音模式”版权,但《中国好声音》是灿星与浙江传媒在广电总局备案的节目品牌;同时,“好声音”也已经由浙江广电下属的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成功注册商标。因此哪怕此次灿星方面在这起官司中败诉,未来《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播出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昨天灿星方面的回应是:“我方没有侵权,但尚未收到传票,待收到正式文件与律师研究后,会向媒体作出比较详细的说明。”